高速公路长途驾驶的情况是很常见的,比如一些物流企业的货运车辆,或是一些长途自驾游,还有就是过年回家等,有时候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时间很长,为了不疲劳驾驶,很多司机选择在服务区停车休息。
但是,我们也常听到,一些司机在服务区睡了一觉或者住宿一晚,到后来出高速时被罚了款,这就是所谓的高速公路“超时费”。 高速公路超时费是指车辆在高速公路网内超过24小时,路段内(同一条高速线路)超过12小时,均要缴纳“超时费”,这是为了打击驾驶员逃费所制定的惩罚性措施。
在国内高速公路上有“限时”的概念,高速出入口之间里程除以*低限速(60公里/小时)为计算标准,这项规定主要是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打击偷逃通行费行为。
据悉,此前,有些司机为偷逃高速通行费,一度出现过驾驶员暗地里换卡的情况:即相对方向的两辆车相互配合,在运输中途或服务区内相互交换通行卡、更换假车牌,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
2004年***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
对此,大多数省份也都在收费公路管理文件中做了类似规定,以打击偷逃通行费。其中《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对调换通行凭证、使用伪造通行凭证、冲卡以及无法识别驶入站或者在高速公路同一收费站进出的车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可以以本省路网内距离本收费站*远里程的另一收费站作为驶入站,计收车辆通行费。
为了避免疲劳驾驶,驾驶人在服务区休息是十分必要的。很多车主也会因为过度疲劳,而在服务区长时间休息,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车主只要保留好服务区住宿的发票或其他证明,收费站工作人员不会跟驾驶人多收费用。另外行车途中出现故障,也要保留相关的维修记录。值得一提的是,国内有些省份,如江苏等,暂无相关高速超时费的规定。但如果行驶时间超过了正常的范围,也需要司机在出口处向收费员提供相关的票据证明。
高速“超时费”在各省份收费标准不一,比如,安徽高速超时费收费标准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间超过48小时的车辆,按网内*远距离收费站到本收费站收取通行费。陕西省高速超时费收费标准规定:如果车辆从进口收费站到出口收费站之间的时间远远超过了正常所需时间,但又无法解释或证明正当原因,就要按照本省路网内距离本收费站*远里程的另一收费站作为驶入站,双倍缴纳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