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记录仪在我国可以说是每辆车的标配了,人们热衷于购车后给爱车加装行车记录仪,这样可以记录自己的行车过程,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情况能够方便事故的判定同时也能避免自己被“碰瓷”的时候百口莫辩。这个在我们看来十分有用的东西,在欧洲却是处于争议之中,甚至可能会因为行车记录仪的使用而被定罪!
在德国曾有这样的案例,一个人向警方提供了行车记录仪的很多影像信息,里面共记录了2年时间大约5万个违反交通的影像资料。我们当然会以为警方根据资料处罚违规的驾驶者,但结果是这个人被定罪,理由是侵犯了他人的个人隐私及信息,即违反了个人信息保**。德国联邦信息保护厅有这样一个规定,如果驾驶者不是受害者,那么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对其它驾驶员的面貌和车辆进行录像的情况,属于违反了个人信息保**。
像德国这个案例,该男子利用行车记录仪,记录下来别人违反交通法规的视频,视频中甚至含有对方的车牌号与驾驶者相貌。在没有经过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上传到网络。这种行为是被德国法律禁止的。德国并不是禁止使用行车记录仪,而是禁止影像的传播,而且在德国,行车记录仪的影像一般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不过也有例外,2015年,德国一家**就把一个驾驶者的行车记录仪中的影像当做证据使用过。受害者利用行车记录仪的影像,指控另一辆车危险驾驶。不过这起事件中,被判决的车辆只是**危险驾驶,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
在欧洲只有奥地利是**禁止使用行车记录仪的,如果被警察发现会被罚款,罚款金额折合人民币6000左右。而像瑞士、卢森堡等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是十分敏感的,在公共场合下不能使用行车记录仪,如果记录了别人的隐私被发现,将会面临拘捕等情况。虽说没有明确的禁止,但**也是在向奥地利的模式发展。
当然,欧洲国家也不是**禁止行车记录仪的使用的。除了上述的那些特殊的国家,其实大部分国家都是允许行车记录仪的使用的,像是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这些国家是处于个人隐私与交通法规模棱两可的状态,就像德国一样,同一件事交给不同的人来判可能会有不同的结果。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不理解,在中国卖疯了的行车记录仪,甚至已经快成了每辆车的标准配置,在欧洲很多国家居然是禁止的。透过行车记录仪,我们虽然也看到了一些助人为乐的事情,但是绝大多数我们看到的是碰瓷,危险驾驶,交通事故,死亡这些负能量的东西。